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组织或产品的碳足迹经过温室气体减排或清除增强后,若仍有残余碳排放则进行抵消,最终达到并维持零排放的状态。(ISO14068 -1: 2023)。
碳中和声明(Carbon Neutrality Claim)是指责任主体对于标的物碳中和情况的公开声明。一般包括碳中和承诺声明和碳中和达成声明。
近年来,实现碳中和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共识与战略选择。2015年《巴黎协定》就21世纪末全球气温升高不超过2℃,且要向控制在1.5℃之内努力的目标达成政治共识,并指出全球到21世纪下半叶应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 2060年前碳中和的雄心。各国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都积极采取行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能源效率提升,研发减碳固碳技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并推动全民参与,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责任主体在确定标的物和边界后,应首先对标的物的温室气体排放基线进行核算。若碳中和的标的物为企业或组织,应按照ISO 14064-1,GHG PROTOCOL 企业核算和报告标准等进行计算。核算内容包括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两部分,直接排放指来自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的直接排放,如燃煤锅炉燃烧、燃油车队、二氧化碳灭火器逸散等;间接排放指由企业的运营和活动引起的,但非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如企业购买的原料、员工通勤和差旅、企业生产的产品等企业上下游的排放。若碳中和标的物为产品,则应按照ISO 14067, GHG PROTOCOL产品生命周期温室气体计算和报告标准等计算产品“从摇篮到大门”或“从摇篮到坟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根据标的物的基线温室气体排放量,企业可以制定碳足迹管理计划(包括高层承诺、碳中和实现的时间表、碳中和路径、短期及长期目标、GHG减排活动、GHG清除增强活动、抵消策略、监控和评估方式等)。减排的实施应按照优先GHG减排,然后GHG清除增强,最后抵消的层级方法进行。GHG减排活动包括提升能效、采用循环商业模式、应用末端碳捕集技术、低碳原料替代等;GHG清除增强包括各类碳捕集与封存技术(DACCS、BECCS等)的开发等。经过温室气体减排或清除增强后,再次用相同的量化方法计算标的物的GHG排放量,若仍存在部分残余碳排放则购买碳信用进行抵消,实现碳中和。对于碳中和目标各实施阶段,责任主体应建立与现有其他管理制度相协调的温室气体文件和记录保存程序制度,并以恰当的格式和媒介保留相关文件记录。最终经INTERTEK核查通过,可对组织或产品颁发经过INTERTEK核查的碳中和达成声明。与PAS 2060不同的是,ISO 14068-1 要求责任主体遵循层级方法,必须在发生实际GHG减排活动后才可以发布首次碳中和声明,而不可以全部依靠碳信用抵消来达成中和。
申请Intertek碳中和声明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