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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碳关税服务

CBAM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也被称为碳关税。

CBAM的建立旨在通过立法形式落实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征收税费的机制,逐步取消免费碳配额,推动欧盟内外重点行业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避免“碳泄漏”(即欧盟企业将碳排放密集产业转移至欧盟外碳排放政策相对宽松的地区;或欧盟本土商品的制造成本因包含较高的碳价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完善欧盟碳交易系统(EU ETS),促进欧盟2050年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更大贡献。

目前CBAM主要适用于以下六大行业商品的进口活动:水泥、钢铁、铝、化肥、氢、电力,未来可能进一步扩大至其他EU ETS所覆盖的行业。适用商品主要侧重产业链上游较少包含深加工产品,具体应对照CBAM法案附件名录和进口商品CN编码进行确定;商品价值低于€150或用于军事活动则可豁免。上述六大行业商品在实施CBAM时需核算的温室气体除了均包含二氧化碳外,还涉及一氧化二氮(化肥行业)、全氟碳化物(铝制品行业)等。

CBAM法案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分为两阶段:过渡期和正式实施期。

过渡期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此阶段为碳排放数据积累、制度完善的阶段,欧盟进口商应自2023年10月1日起每季度结束后的1个月内通过CBAM过渡登记处提交报告,申报每种商品的进口数量、隐含碳排放、原产国碳价等信息,无需缴纳任何费用。申报的责任主体为欧盟进口商,欧盟外出口商/设施运营商应为其提供可靠的商品碳排放数据。

正式实施期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期间,欧盟进口商在申报碳排放量的基础之上,应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CBAM登记处缴纳前一年进口CBAM商品的隐含碳排放量所对应的费用。与此同时,EU ETS将逐步下调免费碳排放配额,至2034年全部取消,欧盟进口商需全额缴纳商品对应的碳排放费用。在碳排放量申报内容方面,正式实施期要求在过渡期的基础上增加由经认证的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而核查报告在过渡期并非强制要求。

解决方案 

  • 根据CBAM法规针对不同行业的要求细则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收集、计算、填报、沟通、申报;
  • 针对企业特定需求,提供CBAM法规应对方案;
  • CBAM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解读培训与信息实时更新;
  • 正式实施期后,Intertek拟作为授权审核机构对所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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